這個禮拜在 Nature podcast 上,聽到了樓上另一組老闆的訪談,好奇查了一下本期目錄,原來這一期的 essay 講的是自由意志,"is free will an illusion?"
這篇文章引用的主要論文,是樓上新加坡同事的大作 (Soon, C. S. Nature Neurosci. 11, 543–545 (2008)),所以就訪問了他的老闆。相關的實驗,去年就寫過一篇介紹(其實後來看了論文之後發現我介紹的有點不對),在此不再贅述,不過這篇 essay 把「隨機性」跟「自由意志」劃上等號,怎麼想也不太對,幸好可以直接問該篇論文的作者,本人解釋起來就清楚多了。
「心靈」與「意識」這十幾年來慢慢從哲學問題演變成科學問題,不過這個問題是不是真的能由科學來解決,我個人並不抱著樂觀的期待。
我最早對這個問題感到有趣,是在高中那段有點混亂的歲月。當時因為自己想法老是跟別人不一樣,學校輔導老師甚至建議我去看精神科,因此我很想知道「人是怎麼思考的」、「怎樣辨別是與非」這些很抽象的問題。當時看了很多書,幾乎什麼書都看,偶然在朋友的推薦下看了醫師王溢嘉的作品,開始認識到 neuropsychology 這個領域。
及至後來唸了心理系,最後一年在黃榮村教授開的「心靈與意識」課程中讀了許多這個方面的文章,漸漸的瞭解到這終將是個無解的問題。
隨著神經科學這些年來的發展,越來越多從前認為是「心理問題」的,變成了「生理問題」,「精神病」跟「神經病」之間的界線也越趨模糊。從科學的角度來看,人們不免要臆測,是不是有朝一日,我們能夠完全的用生理活動來解釋心理活動?那麼,人的靈魂又在哪裡?
簡單的講,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最終將有兩大陣營:一元論(身即是心,心即是身)與二元論(心靈乃是物質以外的存在,與身體不同),而且終將處於「信者恆信」的狀態。這個態勢可以從 10 年前的哲學辯論即看出端倪:(忘了是誰說的了)即便是在若干年後,神經科學的知識可以讓我們用生理活動來完整解釋人類心智的運作,但是人在眾多可能行為方案中做出選擇的那個「意向」(或稱作 causal link),終究是無法被生理現象所解釋的,也就是人的自由意志。翻成白話文,就是說:反正靈魂是你量不到的,就算你把量得到統統用科學解釋了,也難奈我何,你就是無法證明這個量不到的東西不存在。
當年讀到這裡,只能大笑三聲。想想也是,這畢竟是個信仰問題,不是科學問題。所以後來也就把興趣從「是什麼、為什麼」轉到「怎麼用」上去,做些比較實用的東西去了。
雖然我不再想加入追尋這個答案的工作行列,但是在可遇見的將來,這個領域知識的進展勢必會對於我們現存的法律,甚至倫理產生衝擊:如果人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是情境所造成,也就是說「自由意志」實際上並不怎麼自由,那麼行為的責任(例如犯罪)應該向誰追究?我們又該怎麼評斷一個人的「善」與「惡」?如果犯罪行為可以靠醫療手段來矯正,那麼刑罰存在的必要性又何在?或者說醫療手段本身即是一種刑罰?
前面提到那個哲學上爭議的兩造,想必會有不同的詮釋,但願屆時不會演變成另一場文明的衝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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